查看原文
其他

交警队表示:“绝不护短、有错必纠”…又拘错了吗?

困难群众 LBS 2022-10-05



仆力思警营纪念品商城


近日,安徽亳州一男子因违停被交警贴罚单后,在朋友圈发文“奶奶的腿”吐槽交警的处罚而被行政拘留。

有不少媒体和网友质疑处罚过重:





原来,男子接孩子时,违停10分钟,被交警依法给予罚款一百元处罚,事后,男子在朋友圈发文,吐槽起自己被罚款一事,文中,男子用了“奶奶个腿”等字眼,这导致男子被质疑辱骂交警。



1月13日,警方发布通报称,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调查。如发现执法不当问题,将有错必纠、绝不护短,依法依规处理


关于对“辱警”行为的处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公然侮辱他人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依法办事就可以了吗?

不,得看国情,得考虑社会影响,百姓感受…

“奶奶个腿”究竟杀伤力怎么样,我也不知道,不知道有没有当地的小伙伴来认领解释一下?

现在已经搞到“联合调查组全面调查”份上了,这个阵势听起来就不小,看来以后还是要多忍辱负重点好呀!佛系执法,唾面自干。
最近老编太经常举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警察说事了,后台有些朋友批评我四个自信不够,我是应该反省反省,别老拿资本主义那一套说事了,国情不同嘛。

改说说国内的好喽?

我国台湾省法院的“稿费”明码实价在此:


该省的法院审理有以下几点认为:

  • “侮辱警方、口出秽言,其心态可议,影响了社会秩序与公权力的执行”

  • “贬损表彰执行国家公权力的警察,依犯侮辱公务员罪”


关键是,这些案件审理完,社会大众“情绪稳定”,并没有觉得很恐慌,也没有见什么大报大V出来要求平凡,强烈要求“执法人员必须作出解释和公开道歉”什么的。

所以,我们还是走自己的轨道吧,哪都不好接,群众打那是疼,骂那是爱啊!

打是爱,骂是疼.gif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